阿尔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19 12:26 点击次数:68
(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4-09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立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立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立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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